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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法律条文“活”起来
——青岛一中学Ψ生法治主题演讲
大家好!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《让法律条文“活”起来》。
我是青岛一中2019级8班的綦颖怡,是一名新时代的幸运的高中生。说自己是幸运的,是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,生长在一个法治社会,成长于一个法治国家。
曾经,“法律”二字对我而言是神圣又模糊的、高尚却又遥远的。小时的我很难想象我会与法律有什么关联,随着我渐渐长大,我明白了何谓“国无法不治,民无法不立”。法律对一个国家来讲,是阳光、是甘露;法律对每个公民来讲,是铠甲、是标尺。
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,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。宪法是我国的“母法”,是“最高法”,我们所受益的其它法律,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均要受宪法制约,对宪法负责。
今天我有幸站在这里,是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,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,给了我们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。可以说,宪法是我们如今美好生活』的根本保障,作为一名炎黄子孙,我们不应只是贪婪吮吸法律带来的甘露,更应当拿出实际行动。
以宪法为统领的各项法律条文不应该冷冰冰地躺在纸上,作为一名新时代的进步青年和合格社会公民,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知法、守法,在受法律条文庇护的同时,用行动去践行,让法律条文“活”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。
今天我们是青少年,明天我们将是国家的建设者,是社会@发展的中坚力量。作为新时代的优秀学子,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、锻炼身体、发展兴趣爱好@ ,更要树立法律意识,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,做一个懂法、知法、守法的社会公民。
同学们,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,更是与我们紧密联系的。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,一同举起宪法的盾牌,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让法律条文“活”在我们的生命中,平安、健康、茁壮地成长!
我的演讲到此结束,谢谢大家!
供稿:青岛一中团委